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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8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2018.12.27 08:52 阅读:10668 部门:学生处 关闭

摘要:各系,各部门: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在201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按照《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2018〕48号)文件精神,经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自主申报、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学院就业创业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在2018年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按照《关于开展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201848号)文件精神,经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自主申报、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授予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分别给予就业经费2000元奖励。决定授予王明娣、王文婧、王海亭、白雪芳、刘辉、唐薇、董阜平7位同志“2018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分别给予600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院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新局面。

2018年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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