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0.24 09:28 阅读:4095 部门:学生处 关闭
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的通知》(信工〔2019〕4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优秀集体及个人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参评范围为各系部,各系必须参加就业工作考评。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2019届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专职人员,采取自愿申报方式。
二、名额分配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系部总数40%;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和2019届毕业班辅导员总人数的30%。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程序。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按照个人申报、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参照此程序,各系部均须报送参评材料。
(二)评选标准参照信工〔2019〕49号文件,其中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第1和7项,以及先进个人评选指标第1、2、3、7项由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整理统计。
(三)材料报送。申报人于11月8日前,将评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2596@qq.com。
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2593958。
四、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参照信工〔2019〕49号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点击下载.doc
2.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点击下载.docx
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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