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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0.11.10 10:26 阅读:15389 部门:学生处 关闭

摘要:各系: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的通知》(信工〔2019〕4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优秀集体及个人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参评

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的通知》(信工〔20194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优秀集体及个人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就业工作考评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参评范围为各系部,各系必须参加就业工作考评。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2020届全体毕业班辅导员及就业工作专职人员。

二、名额分配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额不超过系部总数40%;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就业工作专职人员和2020届毕业班辅导员总人数的30%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程序。就业工作考评按照个人及单位申报、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学院审批的程序进行。各系部及个人均须报送参评材料,同时对照评选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学院就收到的支撑材料进行考核打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得分将作为评优依据。

(二)评选标准见附件23,其中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指标第17项,以及先进个人评选指标第1237项由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整理统计,其余各项需参评人或单位整理提交对应支撑材料并进行自评打分。

(三)材料报送。申报人及单位于1123日前,将评选纸质支撑材料及自评打分表报送至行政楼216办公室,系部自评表需加盖公章,个人自评表需本人签字,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2596@qq.com

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2593958

四、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参照信工〔201949号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1.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点击下载.docx

           2.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评表/点击下载.docx

           3.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自评表/点击下载.docx


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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