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全面加强教学安全管理,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期期初实验室、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机制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学院成立检查工作组,检查组加强对教学场所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实验室水电管理、防盗设施、消防器材等,仪器设备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及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检查记录,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
2.全面检查教学仪器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各系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填写《报修单》并交设备管理中心处理。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各系自查为主。
四、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开学前准备情况检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7日;开学初教学过程中检查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各系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3月5日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报修单》等交至设备管理中心。
各系要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规范实验室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工作流程和台账管理,确保教学设备处于安全使用、风险可控的状态。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